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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学校党校校内专家及兼职教师的通知

2018-12-03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浏览:83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兰州文理学院选聘党校校内专家及兼职教师办法(试行)》(兰文理党发〔2018107号)(下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选聘学校党校校内专家及学校党校兼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办法》中选聘对象、选聘对象要求、聘期及待遇、选聘程序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与报名。

二、党校校内专家由党校负责聘请,被聘请专家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党校校内专家登记表》(见《办法》附件1)。

三、党校兼职教师选聘报名

1. 报名人员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党校兼职教师选聘报名表》(见《办法》附件2),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党组织盖章后,并由所在总支于12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党校办公室)孟乾坤老师。

2. 资格审查。学校党校按照《办法》第一、二条的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

3. 组织遴选。根据报名应聘情况,党校以适当方式组织遴选。

4. 确定选聘对象。副高职称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党员教师原则上全部确定为党校兼职教师;参加应聘的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经党校研究后确定选聘对象;其他应聘人员经遴选,根据综合表现确定选聘对象。

5. 被聘为党校校内专家者,由党委颁发聘书。

6.学校党校公布党校校内专家及受聘兼职教师名单。

四、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严格按照《兰州文理学院党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遴选组建本学院分党校教师队伍,于1210日前一并报组织部备案。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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