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联合大学党校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9浏览次数:1320

为适应我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校建设,统一规范全校的办班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理论教育和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面向 21 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校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  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党校是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培养骨干队伍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也是我校对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基地。加强党校建设,是新时期我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党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进行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教育和党性教育,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我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我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教育,帮助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学员的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培养学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党风正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以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稳步推进。

•  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

党校校长由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同时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配备一名副校长,也可配备若干名兼职副校长,下设党校办公室,负责党校日常工作 . 各学院成立分党校,负责本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工作。分党校校长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由学院行政领导副职中担任总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员同志兼任,分党校工作人员由各学院根据各自具体情况指定政治辅导员兼任。

机关党总支、体育系党总支、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由所在党总支报校党校 , 校党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到学院分党校进行培训。

三、校党校和分党校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形式

校党校的主要培训任务是:

1 、中层干部学习班:主要培训对象是中层干部,通过学理论、形势政策专题辅导、开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等形式,着重提高中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增强党性修养。

2 、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是党的有关政策、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着重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每两年举办一次。

3 、中青年党员干部学习班:可以采取培训班、读书班等形式,自学与辅导、小组讨论与大会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实际提高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端正思想、发挥作用提供保证。作为干部考察和任用的必要备件。

分党校的主要培训任务是 :

1 、递交入党申请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2 、已参加过党校学习并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和列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史和党的理论知识,帮助学员加深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3 、培训班应采用集中上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结束进行考核,填写《党校学员小结汇报登记表》。综合考评合格的,发给党校结业证书,作为发展入党的必备条件。

•  师资队伍和教学工作

1 、党校的教师由校党委领导、各学院党政领导及党总支委员、两课部有关教师及部分政工干部兼任,也可聘请外单位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党校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对时代发展的政治敏感性,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科学的态度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问题,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工作,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2 、党校开设的各类班次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章为主要内容,同时还要把理论、历史、现状的学习和研究结合起来,开设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课程。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党性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改造主观世界同改造客观世界结合起来。

3 、党校的教学形式要改革、创新,灵活多样,采取辅导与讨论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考察相结合。要积极采取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经费上给予有力支持,增强教学效果。党校举办的各类班次都要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要求以及阅读书目等做出具体规定,每期教学工作结束要及时进行总结,逐步做到教学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党校学员守则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严谨治学精神。

2 、服从校务委员会的领导和党校的教学安排,积极参加有关学习与活动,努力学习,认真小结,踊跃交流,园满完成学习任务。

3 、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学习时间内,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会客,不随便缺席。

4 、建立良好的学习气氛,树立优良学风,上课时专心听讲与笔记,讨论时围绕中心积极发言,考核时严肃认真地遵守考场纪律。

5 、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爱护公物,教室内不抽烟,不随地吐痰。

6 、谦虚谨慎,尊敬教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六、党校学员请假、考勤制度

1 、党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班组长负责本单位学员的日常考勤。

2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应根据要求,集中精力参加全部学习活动,一般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前向所属党组织和党校负责人分别请假。

4 、请假获准后,及时由班组长登记考勤,并及时补课。

5 、培训结束前,各班组将考勤与补课情况报送所属党组织和党校。

七、党校培训班班组长职责

1 、带头遵守《党校学员守则》,做模范学员。

2 、带领本班组学员认真履行党校的教学、培训计划。

3 、负责抓好本班组学员的考勤、自学、讨论与有关活动。

4 、负责做好学习讨论记录与班组学习情况汇报交流。

5 、负责上下沟通联系,特殊情况及时向党校与所属党组织请示汇报。

6 、培训班结束前,将本班组的考勤情况、小组发言记录、班组中学员的评议情况、个人小结及有关资料一起送交党校。

八、党校学员评优标准

1 、模范遵守《党校学员守则》,学习表现好。

2 、严格遵守《党校学员考勤制度》,学习纪律好。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考试成绩优良,小结质量好。

4 、积极参加全部活动,综合考评好 .

九、党校学员的考核结业

1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遵守《党校学员守则》和《请假考勤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结业的依据。

2 、学员要认真参加学习,凡缺课的要及时补课,缺课较多者(不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参加考试、考核须写申请报告,并视小结、考评情况确定可否结业。

3 、认真参加结业考试,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成绩作为学员理论学习的检验,作为结业的依据之一。

4 、凡无故旷课或缺课三分之一以上或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习态度不好者,不得结业。

5 、党校学员在学习中综合考评合格的,由各分党校报校党校统一发给党校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