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0年党费收缴工作,现将党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工作纪律
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主动性。党费要有专人负责收缴、管理,要健全制度,严格手续,确保党费收缴及时。
二、党费缴纳注意事项
1、党员党费收缴标准请到党委组织部查询。
2、学生党员党费缴纳按0.2元/月的标准执行。
3、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外聘教职工党员党费缴纳按1元/月的标准执行。
4、本次党费收缴月份为:2010年1月―2010年12月。
三、党费上交时间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请务必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全年党费统一汇总交至党委组织部(新校区综合楼9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