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2浏览次数:1582

    为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体现在具体行动上,按照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的通知》(创先组办〔2011〕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全校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是党组织和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坚持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推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推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组织职责为依据,以公开承诺为基本手段,搭建起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基本原则

    1. 先进性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把公开承诺作为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过程,真正从思想上树立起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意识。

    2. 实事求是原则。要立足岗位、把握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承诺事项。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

    3. 实效性原则。针对承诺事项,要明确目标,制定具体措施,限时办理。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主要内容

    1、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以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等提出承诺事项,如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育人工作、管理工作等;二是针对影响师生员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师生员工服务提出承诺事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三是针对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承诺事项,建立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党组织生活等。

    2、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自身的本职工作,如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做出尽职尽责的承诺;二是针对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的工作、公共事务管理等做出带头、示范的承诺;三是针对党员作用发挥,坚持分门别类原则,按照教师党员、管理干部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各类党员在“五个带头”方面作出承诺;四是针对党员的义务要求,从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践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等作出承诺;五是针对党员作风建设要求,在服务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遵守公民道德等方面作出承诺。

    五、承诺时间

    从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六、公开方式

    承诺事项可通过橱窗、张贴栏、校园网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和群众进行公示。

    七、方法步骤

    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实行逐级负责,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确定承诺事项。党组织和党员参照公开承诺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并规定完成时间。

    2. 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党员职责、是否符合本单位及个人实际,既体现先进性,又具备可行性。

    3. 公开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填写承诺表。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表审核后,采取一定的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4. 认真抓好落实。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每年召开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附表:

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党员公开承诺书》

附表1.doc

附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