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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工作职责

2015-05-29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浏览:1501

党校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主要阵地,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员党性的政治学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2.负责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培训;配合组织部门对科级干部、处级后备干部的培训和处级干部的短期培训。

3.承办学校党委、行政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或研讨班,以及党外干部培训班。

4.承担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调研或课题任务。

5.协助上级党校做好我校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对学院党校分校的业务指导、考核、评优和表彰工作。

7.负责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提高培训水平。

8.选拔聘任兼职党课教师,提高党校培训质量和水平。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