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校广大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经民主测评、谈话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2015年10月30日校党委会议研究,拟对陈小琴、凌毅两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陈小琴,女,汉族,1965年7月出生,籍贯甘肃定西,中共党员,讲师。1989年7月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系学前教育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7月任副处级干部。现为兰州文理学院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校纪委纪检监察员,拟任数字媒体学院党总支书记(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凌 毅,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籍贯上海, 中共党员,助理研究员。 1990年6月兰州师范专科学校体育专业大专毕业,2000年1月任副处级干部,2004年7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为兰州文理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副书记、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拟任文学院党总支书记(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3日。
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来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685355,电子邮箱lwlzzb@163.com)、纪委(电话:8685184,电子邮箱gsldjjs@163.com)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特此公示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