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校广大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经谈话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2016年3月11日校党委会议研究,拟对杨永旭、苏文龙两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杨永旭,男,汉族,甘肃靖远人,1970年10月出生,全日制学历为西安地质学院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专业专科,在职学历为兰州理工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讲师。主要经历为:1994年11月至2002年2月省电影学校任教; 2002年2月至2011年10月甘肃省艺术学校任教;2011年10月至2014年7月兰州文理学院艺术中专部任教;现为兰州文理学院发展规划处干部,拟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苏文龙,男,汉族,陕西咸阳人,1978年1月出生,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学历为西安财经学院统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在职学历为西北师范大学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硕士,讲师。主要经历为: 2003年9月至今,在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从事教学和行政工作。拟任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3日。
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来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685355,电子邮箱lwlzzb@163.com)、纪委(电话:8685184,电子邮箱gsldjjs@163.com)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特此公示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