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学校经济管理、新闻传播学科发展,面向国内公开招聘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兰州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1人。
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1人。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政治及品德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胜任相关院长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有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有全局观念和创新精神,作风民主、团结同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善于科学谋划,善于听取和集中各种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专业资格
1.本科毕业于“双一流”或211、985工程高校,并在上述高校相应专业(经济管理、新闻传播)获得博士学位。
2.主持并完成相关学科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
3.以第一作者在CSSCI相关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5篇以上,主持的项目产生一定学术影响或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4.在“双一流”或211、985工程高校相关专业任教,具有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不超过50周岁。
三、聘期与待遇
1.外省全职引进受聘人员,根据甘肃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省委人才小组发〔2020〕5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全职引进受聘人员学校提供90m2教师公寓一套和30万元安家费(含陇原人才房补20万元);无房源时提供安家费60万元(含陇原人才房补20万元),并支付每月2000元住房租金一个聘期;
3.全职引进受聘人员学校根据其自拟课题,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资助其申报国家及省部级重点项目;
4.受聘人员享受校内责任教授岗位津贴待遇(校内最高岗位津贴)和正处级领导干部待遇;
5.按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妥善解决配偶在校工作,并帮助解决子女就近上学;
6.新聘任院长有1年试用期,一年后对其任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为院长,聘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
四、遴选及任用程序
1.个人报名。2020年6月20日前,应聘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反映本人学术经历、研究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简历(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以来的学习研究经历,以及从事高等教育的工作简历,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及在国内外相关单位任职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证明材料;
(3)主持完成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结项证书以及重大课题的委托与结题证明材料;
(4)5篇反映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C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学术专著、省部级科研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
(5)受聘院长后的工作思路、设想、目标及规划。
2.面试与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应聘者报名材料,择优遴选2-3名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面试(学校为参加者提供从居住地到学校的符合学校相应报销标准的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要求应试者作2小时的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括三个部分:
(1)个人学术及工作经历。
(2)就某个专题的学术报告。
(3)任职工作设想、目标及规划。
3.确定人选。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经专家组协商、组织考察等程序后,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州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 刘老师
联系电话:(0931)8685355 15293168406
电子邮箱:394161752@qq.com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兰州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 编:730010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