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工作。
2.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3.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做好国家、省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管理和考核工作。
5.负责“陇原之光”“西部之光”等人才培养交流项目的申报、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人才相关评优选先、专家学者库的推荐工作。
7.负责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办理工作。
8.负责学校相关人才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人才工作调研、会议组织等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